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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专业法律顾问:卓政律师谈公司法中公司的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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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专业法律顾问:卓政律师谈公司法中公司的民事法律责任?公司法人财产权是公司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基础。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下面就由沈阳专业法律顾问:卓政律师为您讲解公司法中公司的民事法律责任。

公司业务部是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业务部门,该部门主要负责公司普通专项法律事务和常年法律顾问业务的操作和管理。经过多年业务实践,该业务部已建立起较全面的人才结构和服务体系。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公司业务部律师曾先后为众多的股份制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集团等企业提供公司设立、改制、合并、兼并以及破产清算、拍卖等专项法律服务,并为上百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民事责任承担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也可以设立子公司,但是,由于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主体资格不同,其民事责任的承担也就不同。对于公司设立的分公司而言,由于其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是,公司设立的子公司,由于其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公司分立后债务的责任承担



  公司在分立时,关于分立前的公司债务的承担,根据公司法*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外国分支机构的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



  我国准许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但是,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正因为如此,公司法*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沈阳专业法律顾问:卓政律师谈公司法中公司的民事法律责任就此结束,相信大家对这类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在这里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律师提醒大家如果遇到此类问题解决不了可以来电咨询,沈阳专业法律顾问咨询电话400-805-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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